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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8 07:51:03
Q:个体工商户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A: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Q:个体户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吗?
A:可以。
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Q: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若已达起征点怎么办?
A:根据《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第六条规定:
“未达到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月实际经营额达到起征点,应当在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缴纳税款。
Q:定额执行期的期限是多少?
A: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令6号)第五条规定:
“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不得超过一年。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个纳税期至后一个纳税期。”
Q:定期定额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A:根据《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
“四、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Q: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吗?
A:《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令7号)规定: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个体工商户平时要交纳哪些税费?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3,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注销怎么办理?
说到注销,真是令人心碎,不仅成本高,而且过程复杂,取消时间长,经营业务的一段不得不中断!开始的时候,我充满了热情,但是现在,就像一个瘪了的气球,我不能飞,即使我想飞!然而,其中大多数是自营企业,因为自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巨大的社会专业团体,他们在城市的商品市场上合法经营。然而,如果个体经营者管理不善,他们将面临破产,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他们将不得不被注销。如果你放任自流,并被列入黑名单信用报告行业将会有问题。嗯,既然个体户面临破产,把他们注销。
那么如何注销单个企业呢?过程是什么?
首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必须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税务登记注销后申请注销工商营业执照。
如被吊销营业执照,Xi安通汇金融提醒您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刻制公章,还应携带公章(公章应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去你办理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
然后填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申请表》,将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交给工商部门,注销手续完成。
结论是:取消国税登记证-取消地税登记证-取消营业执照-取消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必要取消)
当然,因为个体企业没有基本的银行账户,所以没有必要取消银行账户。
个体户需要吗?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
事实上,个体经营者需要设立账户。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立复式账户或简易账户。让我们来看看。
一、个体工商户建账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立简易账户
(一)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万元至4万元之间;从事商品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至8万元之间。
(三)省级税务机关认定应当设立简易账户的其他情形。
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入支出凭证粘贴簿、库存销售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设立双账户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设立复式账户
(一)注册资本20万元以上。
(二)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万元以上的;从事商品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万元以上;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万元以上。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应设立双账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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